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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部署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12 作者: 浏览次数:819




128日,学校召开各部门各学院负责人会议,对做好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进行部署。副校长吴衍涛主持会议,并对做好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日前,学校下发了《关于编制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对政府采购编制的范围、方式、程序和要求等作出部署安排。按照上级要求,凡使用学校办学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科研经费以及其他经费和使用学校办学经费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拟在2018年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均属于编制范围。教育事业费的采购预算,由各单位按照学校经费预算和工作需要编制;各类专项经费的采购预算,由各单位按照主管部门作出的经费安排,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后勤保障等需要,分专项编制;科研经费的采购预算,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预算和科研需要编制;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专项经费采购预算,由实验室根据需要编制。
    吴衍涛在讲话中指出,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无预算不采购是今后财政性经费采购的刚性规定,我们要主动适应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采购工作。要全面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预算编制前充分调研论证,严格工作标准,科学编制技术参数,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采购单位和资产、财务、审计等职能部门在工作中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把工作落到实处。要切实强化预算编制的时间观念,严格按照学校的工作进度安排,认真部署、周密组织,按时保质完成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工作的前瞻性和计划性,提早谋划,做好十三五规划、双一流建设和其他各项政府采购的计划安排,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要做好对政府采购政策的宣传和学习,让广大教职工了解政府采购的要求,主动做好相关工作。要坚持严格规范管理和高效优质服务的统一,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同时要主动搞好服务,简化不必要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会上,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对编制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作了说明,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作了解读;财务处负责人结合财务政策就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提出意见;教务处、发展规划处、科技处负责人分别对2018年度学校各类专项经费预算情况作了介绍。
    各部门、各学院分管采购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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