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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府采购上报技术参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2 作者: 浏览次数:896

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快2017年政府采购工作的进度,缩短采购周期,尽早进入采购程序,凡上报了2017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的单位和学院,请按照资产管理处核定整理的采购明细表说明进行操作。

一、采购明细表中采购方式定为招标采购的:各单位各部门按下列要求细化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

1、技术参数应具有共通性、普遍性,可按国家的强制性标准设置,不得采用或照搬某一品牌产品的规格配置、技术指标作为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型号、设计、原产地或制造厂商等,不得标明指定、暂定、参考、推荐、备选品牌。

2、采购的设备、系统或服务项目,技术参数或资质至少应当有3个品牌型号或3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能够完全响应。

3、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投影仪、空调),资产管理处会根据省政采中心招标情况与各单位及时联系。

4、采购方式为协议供货的项目,资产管理处会与各采购单位联系。

5、申报“双一流”建设奖补资金项目和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奖补资金项目的单位,要充分做好市场调研,在参考三个以上品牌报价的基础上,再相应增加数量和耗材,用足用好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结余省财政收回)。

二、采购明细表中采购方式定为自行采购的:

1、凡货物类的采购(含办公设备、仪器设备、定型家具、试剂耗材等),可通过学校网上竞价系统采购。竞价后,需要录入合同的,到资产管理处录入政府采购合同,凭合同和政府采购支付申请到财务处报账。

2、凡维修服务类的采购(含维修、装修改造、设备维保、系统维护及服务项目等),各单位可自行组织完成。完成后,需要录入合同的,到资产管理处录入政府采购合同,凭合同和政府采购支付申请到财务处报账。

三、需要招标采购的设备和项目,请各单位将细化的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并填写《山东农业大学采购项目运行工作底稿》于2017年3月10日前报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 1号楼117房间(联系人 董亮亮邮箱dll@sdau.edu.cn 双一流和高水平项目报宫雪静zcc@sdau.edu.cn电话:69293),资产管理处尽早委托代理公司组织专家论证。

 

                                                 资产管理处

                                                2017年3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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