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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4-26 作者: 浏览次数:95

山东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山农大办字[200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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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迎接教育部对我校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全面展现我校改革、发展与建设的成果和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结合学校迎评工作的总体安排,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固定资产全面清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目标

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要按照学校“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要求,全面落实《山东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山东农业大学贯彻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要求,在2003年以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全面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固定资产全面清查工作,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的“所有资产到单位、到人员、到房间”,固定资产“账表、账卡、账物”三相符的基本要求。力争通过我们的高水平管理,不但达到学校固定资产总量和生均教学仪器设备价值满足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水平的要求,而且通过完善和规范的数据资料,展示我校固定资产管理现代化、网络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的成果,特别是学校近几年来改革、发展以及以教学为中心,学校在学科建设和基础教学条件重点建设的成果。

二、时间、步骤

按照学校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的安排,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4月27日)
    学校召开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全体资产管理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资产管理达到的质量要求、建设目标和管理责任。
    2、单位自查整改(5月10日前)
    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山东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基本要求,重点清理清查本单位本部门固定资产帐簿、凭证、卡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所有资产是否做到到单位、到人员、到房间的要求,资产的信息是否准确、真实、完整。
    3、学校组织检查落实(5月15日前)
    学校职能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逐个检查,落实资产管理的质量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建设完成学校符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需要的书面材料。

三、内容和范围

此次清查主要针对2003年建立固定资产系统以来全校固定资产的帐实情况的清查核实,包括:

1、学校所有单位、部门的所有固定资产是否进入系统帐目记录,实物资产是否与系统记录中的单位、房间(地点)、人员相符。

2、各单位、部门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卡片是否与固定资产系统相符,是否与实物相符;

3、各单位、部门固定资产帐簿、固定资产卡片是否保管完善,是否符合规定的保管要求。

四、具体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十分重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充分认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作到组织落实、领导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

1、各单位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和开展本单位、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要通过本次清查工作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管理岗位人员及其职责。

各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于4月30日下班前前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据工作性质和职能的不同,认真履行做好岗位职责,按照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要求作好相关工作。

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熟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体制、相关规章制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操作规程、终端设置状况、管理人员队伍情况、学校固定资产总量和各类资产的分布配置情况。

各单位分管资产的负责人要熟悉学校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熟悉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基本常识、工作程序、工作要求以及本单位仪器设备的基本状况和资产管理人员情况。

单位资产管理人员要熟悉学校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岗位责任制度与操作规程、本单位资产总量、仪器设备分布情况、账表卡的管理要求以及资产条形码的粘贴规范。

各单位资产使用人要明确资产的管理责任,熟悉所使用、保管的资产基本状况。

3、此次清查前各单位通过学校各项专用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包括新校区建设配套项目资金、重点学科建设资金、科研资金以及其他临时专项资金等,凡已经购置投入使用还未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的,要集中时间和人员进行清理,并在在5月10日前办理。

4、本年度教学评估结束前,原则上学校不再审批报废资产,经清理清查确实没有实物的资产,各单位应明确责任,写出详细书面报告,报分管校长处理。

5、凡单位各类离校离岗人员包括退休、调离、离职学习等情况未办理固定资产变更手续的,要进行彻底清理。

6、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教务处、后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要按照职责要求,及时处理此次清查和日常管理中的问题,保障各项资产数据的动态平衡,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要求组织有关的档案资料。

7、图书资产的清查管理由图书馆依照本通知精神负责办理。

四、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资产管理的责任,凡因本单位、本部门资产管理达不到管理要求而影响学校教学评估结果的,其后果由各单位、各部门依照“山东农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责任状”承担责任。

                               

 二〇〇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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