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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贯彻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03-28 作者: 浏览次数:23

山东农业大学文件

农政发[200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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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农业大学贯彻财政厅、教育厅
〈关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单位:
    《山东农业大学贯彻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的实施意见》业经2003年3月28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山东农业大学

贯彻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加强

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农政发[2003]22号印发

为了加强我校固定资产和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推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现代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学校各类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使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鲁教财字[2002]41号《关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教育厅厅属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培训班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实际,现就我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应用落实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孙增良同志任组长,张敬合、姚来昌同志任副组长,王汉中、张恩祥、刘子宜、朱莉、宋常青、卢胜西、张树庆等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财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职责分工
    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体制,落实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资产使用人员等有关人员。
    1、计财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组织协调、人员培训、代码编制、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修订、系统管理以及各项设备配置工作;
    2、教务处负责归口管理仪器设备等清理清查工作,并负责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数据初始转换、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审核工作;
    3、后勤管理处负责归口管理房屋建筑物、行政 办公设备等清理清查工作,并负责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数据初始转换、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工作;
    4、图书馆负责归口管理图书资料等清理清查工作,并负责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数据初始转换、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工作;
    5、信息中心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维护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
    6、各院、部、处、室、馆、教学基地等部门和单位以处为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配备或指定系统安装运行的计算机,具体办理此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初始所需的资产核实、固定资产卡片整理及日后日常管理工作。
    三、实施的时间步骤
    2002年12月10日-2003年1月20日:设备配置、系统安装与数据初始,有关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工作,单位、人员、地点等规范化代码编制工作以及其他基础性准备工作。
    2003年2月20日-3月15日:单位资产管理员确认、培训工作。
    2003年3月1日-4月30日:开通调试系统,全校及各单位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清查、数据信息的确认录入工作。
    2003年6月1日-15日:单位固定资产抽查核实工作。
    2003年6月15日7月30日:进行工作总结,对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物质及通报表彰;完成工作报告并报送财政厅、教育厅,申请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验收工作。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组织领导工作。
    2、各归口管理部门必须依照规定要求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落实、设备到位。
    3、要重视资产管理员的选任工作,要求资产管理员责任心强,具有一定资产管理基本知识,能够熟练运用和操作计算机,并在时间上能够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
    4、各单位要确保有一台在校园网运行的计算机,并能够达到安装运行《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基本配置要求(CPU:P3以上,内存128M,硬盘10G以上,光驱:24速)。
    5、由于对固定资产使用人需要逐一确认,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职工的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广大教职工对此次工作的配合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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