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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启动以校名校标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2-09-13 作者: 浏览次数:63

    学校在社会中的公信度和认知度是长期发展中不断积累的一种无形资产,也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具有百年历史,在社会上具有广泛的美誉度。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使学校名称权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凸显。

    近年来,根据学校要求和安排,资产管理处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和信息查证,发现在社会上有以我校简称进行抢注商标的行为,抢注商品主要集中在农业、畜牧业、兽药等方面,明显有“绑架”我校名称权的嫌疑,给我校带来了负面影响,无形中影响了我校的社会名誉,损害了我校的利益,保护工作亟待加强。为此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校长温孚江亲自做出批示,要求尽快加强学校名称权保护工作。

    为探索合法的名称权保护途径,通过对省内外高校无形资产保护工作的调研,与泰安市工商局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与沟通,确定重点对校名校标进行商标注册是目前学校无形资产保护的一种有效的办法和手段,制定了我校名称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加以实施。

    7月18日我校与泰安市工商局义邦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我校名称权保护工作签署了《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协议》。一次性委托办理注册商标56件,涉及560类商品。形式以我校校徽为图形商标,名称包括“山东农大”、“山农大”字样。涵盖了45大类商标中涉及我校教学、科研、服务、培训等相关的专业、行业的全部商品类型。这次商标注册完成后,将有力的对我校的名称权进行依法保护,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提高学校社会公信度。

    学校将以这次商标保护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校名管理制度,制定科学的管理方法,进一步促进我校的无形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依法保护我校名称权不受侵害,推动无形资产管理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文章来源:资产管理处
文章作者:赵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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